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運輸處:
根據民航華北地區管理局發布的《關于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行質量評估考核細則(試行)>的通知》要求和《關于2018年10月及2018年夏秋航季首都機場航班正常運行質量考核情況和限制措施的通報》內容,首都機場落實相關工作,具體匯報如下:
一、針對“給予烏茲別克斯坦航空公司通報批評,責令其于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交限期整改方案;鑒于加拿大航空公司在集中整改期間航班放行正常率逐步提升,請加拿大航空公司繼續做好相關整改工作,自通報下發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下一階段整改方案提交至管理局。”的措施,首都機場已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二、針對“2018 年夏秋航季上海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后一位,現取消其06:00至 23:59繁忙時段放行正常率最低的航班(FM9106,北京20:50-上海)2019年夏秋航季航班時刻使用權,由管理局收回時刻池,所取消時刻使用權暫時予以保留,暫不另行分配。當該公司在2018/19年冬春航季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達到管理局《關于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行質量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 號)中附件五第四條第(二)款要求時,相關時刻使用權可予以恢復。”的措施,首都機場已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三、針對“2018年夏秋航季海南航空公司在首都機場每月出港航班200(含)架次以上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第三,且首都機場2018年夏秋航季放行正常率達到76.58%,超過了民航局相關時刻協調機場放行正常率75%的限制措施指標。按照《關于下發<首都機場航班運行質量評估考核細則(修訂稿)>的通知》(華北局發明電〔2018〕2176號)中附件五第四條第(二)款規定,自本通報下發之日起恢復海南航空公司因2017/8年冬春航季首都機場國內航空公司航班正常性綜合考核中排名最后一位被收回的19:05的離港航班時刻使用權。”的措施,首都機場已在官方網站進行公布。
四、首都機場已經通過郵件方式,將該通報轉發給首都機場運營的相關地區及外國航空公司。
特此報告
首都機場股份公司
運行控制中心
2018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