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對自助柜員機(ATM)設備資源公開銷售,現邀請合格應答人參加該項目。
一、項目名稱
航站樓自助柜員機(ATM)設備資源銷售(以下簡稱“本項目”)。
二、項目點位及資源價格
2.1項目概況
首都機場計劃在T2、T3重要區域及重要通道新增自助柜員機(ATM)(以下簡稱“ATM”)設備,資源點位如下:

T3C二層三處:

T2一層一處:

T2二層一處:

2.2場地資源價格
T3C價格:66152元/臺·月;
T2價格:21652元/臺·月;
上述資源價格已包含能源費,成交商無需單獨支付能源費。
三、合格應答人資格條件要求
3.1主體資格
3.1.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滿足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行業規定;
3.1.2本項目不接受應答人在過去三年內出現以下任一情況:
a.因安全生產事故責任受到行政處罰的;
b.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或納稅信用級別評定為D級的;
c.納入工商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應答人須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承諾函》原件,承諾其不存在上述情況。
3.2專業資格
3.2.1應答人應為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注: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包含:中資商業銀行及其分支機構與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需提供:1)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單位公章;2)金融許可證等相關行業許可證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單位公章。】
3.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3.4所有應答人在與我公司的合作近五年內,未出現過成交后棄標、因違約被中止合約或提前退出的行為。
3.5應答人須提供稅款所屬時間為上一自然年內的任意連續3個月的完稅證明(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單位公章)。
3.6應答人須提供所屬時間為上一自然年內的任意連續3個月的社會保障金繳納記錄(復印件加蓋應答人單位公章)。
3.7應答人須填寫《經營意向書》并加蓋應答人單位公章。
四、洽商及踏勘
我司將根據收到的《經營意向書》及相關資質證明情況,組織開展后續工作。
符合資質的意向經營商可提出踏勘需求,我們將根據需求情況組織現場踏勘。
在此過程中,若有其他符合資質的經營商在前一意向經營商洽商完成前對同一點位有經營意向并發來《經營意向書》,則由直接簽約變為競價。我司與出價高者(同一點位單價高者)簽訂洽商記錄并開展合約簽署工作。
洽商記錄簽訂后,對于同一點位將不再接受其他經營商的經營意向。
洽商記錄簽訂后,若乙方拒絕按照洽商記錄的約定履行簽約等義務的,將被列入本項目黑名單,三年內不能參與本項目。項目黑名單由我司根據實際情況記錄備案。
五、合約簽訂
洽商完成后,我司將與意向經營商開展合約簽署工作。
六、銷售聯系方式
公司名稱: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聯 系 人:祝女士
電 話:010-64507255
郵 箱:zhur@bcia.com.cn
聯系時間:工作日 08:30-11:30,13:30-17:00
七、其他說明
7.1組段說明
本項目分成5個組段進行公開銷售,應答人可選擇全部組段進行競投也可選擇部分組段進行競投,按照時限填寫《經營意向書》并郵件提交。各組段獨立評審,互不影響。若每組段為不同成交人,則分別簽訂合同。如多個組段為同一家成交人,簽訂一份合同。
7.2資格審查說明
本項目在《經營意向書》提交階段審查應答人資格條件。應答人應將資格證明與《經營意向書》同步提交。
附件: